一、培养目标
新疆师范大学为公办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水平,适应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艺术教育人才和艺术类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计划数以教育厅最终批准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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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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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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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34名,其中内地15名(本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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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考汉1名(本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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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语言35名(本科四年,另预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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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国画、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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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30名,其中内地15名(本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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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平面设计、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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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58名,其中内地30名(本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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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考汉2名(本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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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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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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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语言30名(本科四年,另预科一年)
(含新疆少数民族乐器方向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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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122名,其中内地65名(本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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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考汉3名(本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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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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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20名,其中内地10名(本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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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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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语言20名(本科四年,另预科一年)
汉语言25名,其中内地10名(本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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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中,新疆美术类考生须取得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2.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3.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特长生)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和身份证在各考点报名,交《报考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报考登记表。
2.交近期一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3.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4.专业考试报考点:疆内音乐类为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奎屯市、伊宁市、阿克苏市;美术类为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奎屯市;外省考点设置情况和考试时间详见我校招生网站。
五、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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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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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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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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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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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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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 喀什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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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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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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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 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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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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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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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 新疆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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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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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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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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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 喀什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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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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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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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 阿克苏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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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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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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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 伊犁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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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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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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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 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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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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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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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 新疆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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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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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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