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008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甘肃境内进行专业考试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甘肃境内进行专业考试的管理,公正、公平地选拔人才,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2008年我省在西北民族大学、兰州艺术学校、兰州铁路第三中学、甘肃广播电视学校设立考点。艺术专业考试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以上四考点由兰州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相关学校负责专业考试的各项工作,考点负责配合招生院校安排好服务工作。每所院校相同专业只能选择一个相关考点进行专业课考试。
二、各承办学校要成立由各考点所在学校分管校长或教务主任担任组长的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领导机构。下设考务、宣传、后勤等小组,负责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生院校必须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监考人员。考点要对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四、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核查考生的“三证”: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招生院校准考证、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三证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三证照片和本人相貌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承办专业考试工作的学校要和招生院校签订合同书。合同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
报名、考试费按招生院校公布的标准收取,招生院校需提供并在考点张贴院校所在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收费标准的文件。
六、各招生院校派来签订合同、主持考试的人员,必须携带学校招生办公室的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等。各考点对有关证件要一一登记并存档备查。
七、招生院校向考点报送的招生简章须有学校招生部门的公章。
八、2008年省外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时间:音乐类为1月10日一3月31日;美术类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完成。
九、各考点须向招生院校提供我省艺术类考生的报名信息,便于招生院校进行专业考试的报名、编排考场、打印院校准考证以及利用考生号等信息采集专业考试成绩。
十、建立奖惩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监考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有作弊行为的监考人员,要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处罚。
十一、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监考员(两人以上)签字,对作弊考生,考点负责没收考生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考试结束后,考点将考生作弊的情况书面报送省招办,由省招办统一进行处理,作弊考生一律取消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省外院校申请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于2008年1月10日前结束。各考点汇总省外各招生院校考试信息和联系方式于2008年1月12日前报至省招办。
十三、考生报名结束后,省招办将汇总的全省考生基本信息发至各考点。
十四、保证考试安全。各考点在抓好考试质量的同时,要充分考虑考试安全问题。在人身安全、卫生安全、财物安全等方面,要制定处理偶发事件的预案,确保专业考试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意外事故。
十五、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为招生院校在专业报名、后勤、考试方面做好服务,为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供咨询、食宿、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服务。要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服务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十六、做好宣传工作。要发挥宣传工作主渠道的作用,通过正规渠道和媒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各项招生规定、信息和政策,让考生充分了解我省艺术类专业的招生信息,坚决抵制少数不法中介的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附件4: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文件名:院校名称+学校代码+YS.DBF
例如: 兰州大学10730 ys . d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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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信息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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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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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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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项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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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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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SH
|
C
|
14
|
考生号
|
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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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XM
|
C
|
24
|
姓名
|
字间不空,左对齐,缺字用半角??表示
|
|
3
|
XBDM
|
C
|
1
|
性别代码
|
1男,2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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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FZH
|
C
|
18
|
身份证号
|
左对齐,不允许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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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BYXXMC
|
C
|
20
|
毕业学校名称
|
考生高中毕业学校名称
|
|
6
|
YXDM
|
C
|
5
|
院校代码
|
专业考试学校代码、采用部标
|
|
7
|
YXMC
|
C
|
40
|
院校名称
|
专业考试学校名称、采用部标
|
|
8
|
CCDM
|
C
|
1
|
层次代码
|
1本科,2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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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ZYDM
|
C
|
6
|
专业代码
|
考生报考专业代码,采用部标
|
|
10
|
ZYMC
|
C
|
30
|
专业名称
|
考生报考专业名称,采用部标
|
|
11
|
STKKM
|
C
|
30
|
省统考科目
|
省统考科目名称
|
|
12
|
STKCSF
|
N
|
7,3
|
省统考考试分
|
生源省专业考试成绩
|
|
13
|
YXKSKM
|
C
|
30
|
院校考试科目
|
院校考试科目名称
|
|
14
|
YXSKCSF
|
N
|
7,3
|
院校术科考试分
|
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
|
15
|
YXZYMC
|
N
|
4
|
院校专业名次
|
院校专业成绩排名
|
|
16
|
YXKSDD
|
C
|
30
|
院校考试地点
|
院校专业考试地点
|
|
17
|
BZ
|
C
|
30
|
备注
|
其他说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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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各招生院校务必严格按照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数据库名称及结构要求上报数据,要求所报数据必须准确无误;
2、省内招生院校必须上报所有参加专业考试的本省考生专业成绩。
3、第11-12项可为空。
附件5:艺术类单独录取拟录取名单数据库名称及结构
数据库名称:院校代码(省编)+院校名称.D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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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信息项名称
|
类型
|
宽度
|
信息项说明
|
|
1
|
KSH
|
C
|
14
|
考生号
|
|
2
|
XM
|
C
|
10
|
姓名
|
|
3
|
SK
|
N
|
7,3
|
专业课成绩
|
|
4
|
ZF
|
N
|
7,3
|
文化课总分
|
|
5
|
ZYDM
|
C
|
6
|
专业代码(国标代码)
|
|
6
|
ZYMC
|
C
|
10
|
专业名称
|
备注:1、请严格按照我办数据库格式报送数据,对于格式错误、成绩不准确的院校,录取时不予投档。
2、专业代码请按照教育部专业代码库有关规定:本科专业,只能编本科计划,不可以编制专科计划;专科专业,只能编高职、高专科计划,不可以编制本科计划。请认真核对后预选专业。
3、省内院校在填写第“5”项时,“专业代码”填省编代码,宽度为“2”。
附件6: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
序号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负责单位
|
|
1
|
1月2-10日
|
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发放《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
|
县(市、区)招办
|
|
2
|
1月15日前
|
艺术类考生报名数据库报省招办
|
市(州)招办
|
|
3
|
1月10日-3月31日前
|
专业考试;寄发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
招生院校
|
|
4
|
1月19-20日
|
美术类统考报名
|
西北师范大学
|
|
5
|
1月22-23日
|
音乐学联合考试报名
|
西北师范大学
|
|
6
|
1月21日
|
美术类统一考试
|
西北师范大学
|
|
7
|
1月24-30日
|
音乐学联合考试
|
西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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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月5日前
|
上报美术类统考、音乐学联考成绩
|
西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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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月15前
|
专业成绩报省招办
|
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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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月10-16日
|
艺术类考生填报本科志愿。
|
县(市、区)招办
|
|
11
|
6月28-7月5日
|
艺术类考生填报专科(高职)志愿。
|
县(市、区)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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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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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省内外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普通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寄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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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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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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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招生院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数据库及录取原则报省招办艺术单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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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外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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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7月8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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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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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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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7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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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省内外有关单独录取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院校寄第一志愿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信息
|
省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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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7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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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专业招生院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数据库及录取原则报省招办艺术单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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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外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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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8月1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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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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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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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提前批艺术类本科录取,包括艺术本科院校;省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我省经批准的有关院校、专业;省内院校本科专业;省内外独立院校、民办院校本科专业。
(2)艺术类专科批录取,包括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