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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来源:北京城市学院 作者:北京城市学院 时间:2008-04-03 点击:


>>点击进入 2008年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系统

北京城市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发放原则

美术类:
北京普通高考:
总分158分(含158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2分为本科合格,
总分140分(含14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为专科合格;

北京单考单招:
总分120分(含120分)以上专科合格;

山东省
总分160分(含16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4分为本科合格;

内蒙古:
总分155分(含15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为本科合格,
总分144分(含144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为专科合格。

表演类:
北京 总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本科合格;
山东 总分85分(含85分)以上为本科合格;
河北 总分85分(含85分)以上为本科合格;
吉林 总分88分(含88分)以上为本科合格。

舞蹈表演(学前教育)
总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专科合格

舞蹈表演(表演)
总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专科合格

凡取得我校本科合格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本科专业,也可以报考我校专科专业,取得专科合格的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专科专业,不能报考本科专业。专业合格证于 2008 年 4 月 2 日 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

北京单考单招的成绩合格的学生我校不寄合格证,直接将成绩报北京市高招办,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在 6 月 15 日 参加我校专业加试。

咨询电话: 010-623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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