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我省艺术单考院校(专业)上报的录取分数线及合格考生情况,经研究,同意我省部分高等艺术院校(专业)单独考试术科分、统考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附表分数线执行。
附件: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二00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