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四川地区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2007年四川地区录取最低控制线(综合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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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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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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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视觉传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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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375(综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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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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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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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时尚设计与传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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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文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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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等)、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等)、艺术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等),以综合分整体排名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艺术分*1.875
艺术设计(时尚设计与传播方向),以文化课成绩为录取依据
各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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