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省招考委审定,现公布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文科
本科第一批559分;本科第二批510分;本科第三批485分。
2.理科
本科第一批533分;本科第二批474分;本科第三批448分。
3.为便于引导考生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确定高职(专科)填报志愿参考分数线文科为308分、理科为300分。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经省招考委审定后在八月上旬向社会公布。
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合格考生报考公安普通专科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参考分数线文科为308分、理科为300分。
二、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1.职教师资班(本科)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建筑类 505分; 财经类 530分;
旅游类 495分; 师范一类 555分;
社会公共事务类 550分;
农学类、电子类 545分
机械类、信息类 540分;
2.高职班(专科)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 490分; 财经类 420分;
机械类 430分; 旅游类 385分;
烹饪类 360分; 医护类 255分;
社会公共事务类 420分; 材料类 225分;
建筑类、信息类 445分;
服装类、电子类 440分;
师范一类、轻化工类 505分。
三、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1.藏文专业:文科:本科261分,专科247分;
理科:本科219分,专科208分。
2.彝文专业:文科:本科320分,专科280分;
理科:专科285分。
3.藏、彝文一类模式预科:文科:246分;
理科:1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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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文考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本科
1. 美术类(含舞美、化妆、动画、摄影等) 总分325分
2. 音乐类
①音乐师范(含音乐舞蹈类专业) 总分300分
②音乐非师范(含音乐表演及理论作曲类专业) 总分220分
3. 表演类(含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主持类专业) 总分290分
4. 舞蹈、时装表演类 总分200分
5. 编导类 总分330分
6. 美术职教师资 总分260分
7. 音乐职教师资(含音乐舞蹈职教师资) 总分190分
8. 体育类专业 总分325分
二、高职(专科)
1. 美术类(含舞美、化妆、动画、摄影等) 总分215分
2. 音乐类
①音乐师范(含音乐舞蹈类专业) 总分220分
②音乐非师范(含音乐表演及理论作曲类专业) 总分180分
3. 表演类(含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主持类专业) 总分180分
4. 舞蹈、时装表演类 总分160分
5. 编导类 总分230分
6. 美术对口高职 总分130分
7. 音乐对口高职(含音乐舞蹈对口高职) 总分130分
8. 体育类专业 总分255分










